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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組部明確5類崗位“裸官”需清理
  湖南啟動基層“裸官”摸底
  本報首席記者  蔣格偉  實習記者  肖鵬
  “我不是‘裸官’。”2012年全國“兩會”上,時任湖南省委書記的周強對“裸官”現象作了闡釋,並表示自己不是“裸官”。此番言論,讓“裸官”現象首次成為社會關註的熱點。
  時隔兩年之後,中組部重新定義“裸官”,使其再次成為輿論焦點。日前,中組部下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今後,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領導成員崗位在內的5類崗位,將不得由“裸官”擔任。現任崗位上的“裸官”,要麼由其配偶(沒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動回國,要麼接受崗位調整。
  據悉,5月至今,全國已經有包括湖南在內的10餘省份以及相關國家部委,全面啟動對“裸官”的摸底清查。
  在釐清概念的基礎上,如何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杜絕“裸官”的出現,成為法學界與時評界熱議話題之一。
  定義 :

  只要配偶移居即視為“裸官”
  安徽蕪湖市政協常委周蓬安是“裸官”一詞的首創者。2008年7月3日晚,周蓬安寫下題為《還有多少貪官在“裸體做官”?》博文,將妻兒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國內做官的人稱為“裸體做官”。此詞經網絡發酵後被簡化為“裸官”。
  近幾年來,各地對於“裸官”的治理也進行過相關探索。何謂“裸官”?在《管理辦法》中,中組部重新釐清了其概念。
  根據2010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指出,“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以及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
  而在今年的《管理辦法》第二條中則明確: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都屬於《管理辦法》監督清理之列。
  “是不是‘裸官’關鍵看配偶,對一個家庭來說,配偶既是經濟利益共同體,法律關係、感情關係上也密不可分,配偶移居就應視作‘裸官’,加強監管、不予任要職或排除出提拔序列。”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管理辦法》中的定義更為精準。
  清理 :

  10省啟動“裸官”摸底
  值得關註的是,按照新頒佈的《管理辦法》規定,“裸官”治理範圍為“國家工作人員”,並未限定職級。
  今年4-6月,安徽、貴州、浙江、湖南、四川等10多個省份陸續在科級及以下幹部(含)中啟動裸官數量摸底。
  按照要求,凡是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的工作人員,都需如實填報《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有關情況報告表》,各單位對情況審核把關後填寫《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情況彙總表》,沒有出現移居國(境)外的,也需要作零報告。各地摸底的內容除了是否有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還具體要求說明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以及移居時間、現居住城市和從事職業等。
  新華社去年8月一項調查顯示,出逃官員呈現出級別由高向低、部門由“熱”向“冷”發展的特點,而在今年廣東省清查出的1000多名“裸官”中,市廳級幹部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
  而據中央組織部一名工作人員透露:針對科級以下“裸官”的摸底、談話、崗位調整等工作,將在摸清底數後,聯合相關部門統一部署開展。
  湖南 :

  多次向“裸官”亮劍
  值得註意的是,今年4-6月,10省在科級及以下幹部(含)中啟動“裸官”數量摸底行動中,湖南也在其列。
  事實上,這並不是湖南有關方面第一次向“裸官”亮劍,本報記者梳理髮現,近年來湖南各級政府多次出台舉措清理本土“裸官”。
  2011年4月,中紀委發文,在全國開展防止利益衝突制度建設工作,就五大課題在7個省份展開試點。湖南是試點省份之一,中紀委將“迴避”和“從業限制”2個課題放在湖南試點,並將湘潭、永州、瀏陽、平江定為首批試點單位。2012年,又追加了株洲、岳陽、常德3地,以及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交通廳、省水利廳5個省直部門進行試點。
  據瞭解,“裸官”現象在湖南並不突出。從2010年7月開始,湖南對全省幹部展開摸底,結果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省廳級幹部中只有2名是“裸官”。而且,這2名幹部均未在重要部門擔任一把手。
  “共產黨和國家公務員的紀律要求非常明確,重大事項要積極申報,尤其是涉及個人和家庭。”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在湖南代表團開放日上,時任湖南省委書記的周強未迴避提問,坦言自己不是“裸官”。
  專家 :

  監管關鍵在“裸”其財產
  反腐專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建議,各地已實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多年,凡屬“裸官”,個人申報事項應全部複查,並追查“裸官”將家屬遷徙境外、購置物業的資金來源;核查“裸官”是否持有境外居住證、護照,最大限度地對“裸官”予以限制和震懾。
  福建評論員孫瑞灼發表題為《“裸官”,不擔任“一把手”還不夠》的文章中說,加強對“裸官”的監督,關鍵是要讓“裸官”的財產狀況“裸”出來。
  文章中稱,近年來,關於官員財產狀況公開的社會呼聲日益高漲,但由於種種原因,這一做法在我國沒有真正建立。孫瑞灼以為,在當前形勢下,推進官員財產狀況公開,不妨從“裸官”開始。因為既然“裸官”把家屬悉數送往國外,把家庭財產全部轉移到國外,那麼就有必要從維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對其進行監督。
  知名反腐學者、湖南商學院教授王明高表示,“裸官”是近5年出現的一個新名詞。之所以出現“裸官”,最重要的客觀原因是在這之前,國內沒有出台相關制度。“裸官”是鑽了制度的空子。
  王明高認為,要杜絕“裸官”變貪官現象,目前最迫切的是加快反腐敗法律的制定和出台,同時,還需要配套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和金融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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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類崗位“裸官”須清理
  1.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上列機關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
  2.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正職領導人員、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崗位,及其掌握重大商業機密或其他重大機密的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領導人員崗位;
  3.涉及軍事、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國防科技工業、機要、組織人事等部門中的重要崗位;
  4.掌握國家安全事項,以及發展和改革、財政、金融監管等重大經濟或科技安全事項等方面的工作崗位;
  5.其他不適合由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的崗位。
(原標題:湖南啟動基層“裸官”摸底)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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